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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湾区第一中心小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正式实行
发布日期:2005-11-16    作者:
“教师由于在网上下载电影、游戏、音乐,或将非学校软件装入学校电脑,造成网络瘫痪。”属重大教学事故。“任课教师携带BP机、 移动电话进入教学场所并出现信号音响或在教学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属二级较大事故。 这些曾经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如今都有了相关的分类认定和等级界定,并有了相应的处理办法。在此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卢湾区第一中心小学通过发放家长问卷,设立信箱等方式,征求了服务对象——家长、学生,学校教育委员会等方面的意见。 整理汇总后,党支部发现教师的有些行为,造成的事故直接影响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于是,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减少教学工作中各种事故的出现,并使事故一旦出现时得到严肃、妥善处理,党支部提出制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方案的建议,并形成了初稿。在党员组织生活、校务会议进行了讨论,经过征求年级组核心的意见,教代会代表意见,由全体教师讨论后,推出了“卢湾区第一中心小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并开始试行。 教学事故可分为3大类,即:教学类、教学管理类、教学保障类。事故依程度分为三级: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方案还对教学事故的认定、处分、申诉与仲裁作了说明。 支部书记程华表示此方案制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起到教育警示作用。这也是卢湾区第一中心小学党支部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根据群众意见、被服务者征求意见后即知即改的整改措施之一。 目前,“卢湾区第一中心小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已正式实行,相信它的推出能真正做到“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实惠”,从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打造品牌学校。 中共卢湾区第一中心小学党支部 esther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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