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身立德,严守准则,发挥带头作用
上海市黄浦区卢湾一中心小学 吴蓉瑾
今日,教育局党工委组织我们党政干部听取了原上海市廉政研究会副会长、市纪委监察局秘书长赵增辉同志的专题辅导报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赵增辉秘书长从《准则》和《条例》修改的背景、修改的过程、修改前后的区别和对修改的主要内容的解读等几个方面,通过大量的事例,独到的见解,充满感染力的语言解读了《准则》和《条例》。其中尤以著名主持人毕福剑的案例给我留下的印象最为深刻,而在报告中“妄议中央”一词的出现也让我们开始重新审视一些社会现象。记得当时有一种评论,表示毕福剑在私人聚会时的餐桌说唱酿成一场公共事件,而且给当事人带来了可谓改变人生轨迹的影响,好像不太近人情。就这种评论中的“私人领域”的定义,
这则新闻由此也引发了我们回忆起去年一个时间段内,“黄继光”、“邱少云”、“刘胡兰”等一批革命烈士受到质疑。在一些人那里,虚无历史成为“时尚”,解构英雄成为“潮流”。有的人要么以学术研究为名歪曲历史真相,要么以假设推断代替历史事实,要么用拼凑的细节否定事件的本质。面对我们的英雄被一些人无端的嘲讽、污蔑、攻击,《人民日报》专门发表了社论,不懂历史的民族没有根,淡忘英雄的民族没有魂。英雄是一个民族的精神脊梁,一个社会的价值标杆。一个社会不能只有醒目的红线、触目的底线,而没有仰望的“天线”。那么在这样的思潮里面,我们作为党员,党员干部又该做些什么呢?
再讲一件发生在我身边的事,前不久在微信朋友自组群里,突然出现了不少短文,对于近期公安进行“交通大整治”的工作,“雷洋事件”等进行热议,很多负面情感在其中发酵,当时我是在群里表达了自己的态度:“一次交通整治又让警察成为了风口浪尖的人群,只要任何地区的个案发生都被唾沫一番。个案的不规范能否抹杀绝大部分警察的辛勤付出?那么多公安干警连续加班,只为一方和平,只为交通有序。无论哪行哪业,个案一定存在,但是无法替代这个群体的辛劳付出!大家多些体谅,守好规则,一切都会越来越好,我坚信!”当然也有人质疑我的表态,我看见社会上对于警察、医生、教师三种职业人群非议重重,我们应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证明我们这个群体的付出,更应该在一些负面言论出现时,勇于表明自己的态度,呼唤正能量的出现。所以在日常工作中,我常常在微信中发送一些学校里老师们辛勤工作的场景,让更多的人走近我们这个行业,了解我们所做的一切,以正能量的言行来改变社会原有的看法。
作为一位学校管理者,除了不断学习,提升自身素养,我更希望能够带领我们的教师团队不断进取,得到学生的喜爱,得到家长的肯定。记得学校这些年来制订的“教育、教学事故分类与等级界定”,目前已经修订了第六稿,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我们不断增补着相关内容。在几年前,在“一级重大教育、教学事故”中的“教学类”,我们增补了一条内容,而且放在了第一条:“在教学场所、校园中散布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言论,违背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教书育人的基本宗旨的言论和行为,或散布封建迷信以及淫秽内容,其言行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的。”记得当时是程华校长坚持要求加入的,当我在教工大会上宣读增补内容时,有老师忍不住议论起来,这条中提出的现象怎么会发生?不可能的。但是当时它的提出正是因为一位家长在聊天时无意中流露出曾经在公交车上听见有教师在议论国家政策,也就是现在提及的“妄议”,家长觉得非常诧异。而程华校长听了以后非常重视,表示一定要将这一条加入,作为一名教师,这是原则问题,而作为一名党员,这更是一条底线,必须遵守。教育事故认定和处理条例的制订不是为惩罚而惩罚,更重要的是一种“戒律”,让我们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注意自己的言行。
最后,我将再次和大家重温《准则》内容,与大家共守!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