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明在线网 > 党的建设加强 主体责任落实 > 党风廉政 > 正文
2008年度卢湾区第一中心小学优秀少先队员、队长“一日选”评选制度
发布日期:2010-01-13    作者:
2008年度卢湾区第一中心小学 优秀少先队员、队长“一日选”评选制度 一、优秀队员、队长评选办法: 本次优秀队员、队长选举采用“一日选举”制度,邀请家长委员会代表做好各项监督工作。 具体评选步骤如下: 1、以中队为单位,从未被评到过区优秀队员的同学都可在中队自荐并进行竞选演讲,各中队进行民主投票选举,票数最高的候选人作为中队候选人,三~五年级每个中队一名。 2、上午10:00之前,将候选人名字上报大队部,超过10:00该中队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3、上午眼保健操时间宣布校级候选人名单。 4、中午12:10分候选人向全体少先队员进行三分钟演讲(总校通过闭路电视、分校通过广播),少代会代表作为现场观众。 5、本次选举采取全员投票的形式,全体队员进行民主投票,并经大队委员会审定,学校行政会议审核,产生优秀个人并张榜公示。 6、本次区优秀队员(长)候选人的名额为7人,其中总校4人,分校3人。 二、优秀队员评选标准: 1、遵守《少先队队章》、《小学生守则》和卢湾区第一中心小学各项校纪校规,在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中表现优异。 2、能够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队组织交给的任务,为队的组织建设出力献策。为学校、区和市增光添彩,为队旗增辉。 3、在少先队员、儿童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诚实守信、彬彬有礼、有责任心、勇敢顽强、勤劳俭朴、珍惜时间、自动自主、热爱大自然、奋发向上等方面表现突出。 三、优秀队长评选标准: 在具备以上基本条件之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样样事情能带头 能够成为队员的表率,以身作则、是非分明 2、热心办事勤奔走 热情主动为集体和伙伴服务,在带领少先队员、儿童团员开展各项主题活动中表现突出。 3、团级队员做朋友 有民主、团结的作风,帮助带领队员共同成长,具有与人合作共事的良好性格。 4、多出点子会创新 善于动脑,能创造性开展少先队工作。 5、自动向上齐奋飞 具有自主自动的工作能力,善于组织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