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卢湾一中心小学区级骨干教师、校级骨干教师培养计划(2017年继续沿用)
指导思想
按照教育改革和学校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校青年教师队伍的现状,遵循骨干教师成长的规律,采取全方位、多途径的培养措施,围绕师德建设、教育教学业务能力、科研水平等方面,开展以“责任、敬业、奉献”为核心的教育活动,全面提升校青年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新课程改革的实践与创新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新型骨干教师队伍,为学校教育教学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培养目标
区级及区级以上骨干教师的培养目标:
使培养对象在教育观念、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与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具有较高素质、较高水平、较高知名度。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成为具有自己教学风格、科研专长,能在全区教育教学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逐步使教师向“名师”过渡。
校级骨干教师的培养目标是:
根据学校培养目标,使其成为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有合理知识结构、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在本校范围内具有指导、带头作用,为高一级骨干教师评选储备人选。
培养任务
形成一支由市、区、校三级骨干教师组成的优秀师资队伍,其中区级骨干教师13—15人,并且涌现出2-3名在上海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名师。
实施办法
(一)评定标准
根据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的需要,骨干教师应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正确的教育思想、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与较好的认知结构、深厚的教育教学功底、
(二)人员产生
见习期教师(师范生)
参加市、区两级见习基地培训。学校同时安排资深教师作为带教教师。
熟悉期教师(工作未满五年的青年教师)
带教工作由教导处负责,安排校级骨干教师作为带教教师。
校级骨干教师培养人选
1、学科教研组提名或教师自主申报;
2、学校教育委员会讨论决定。
3、实行带教教师与培养人选双向选择。
4、校长室协调决定带教结对名单。
带教成员:学校导师团成员(教育委员会及区级骨干教师组成 )
带教步骤:
1、制定带教学习计划,落实带教工作。
2、报请区有关部门审批。
区级骨干教师培养人选
1、由学校校务会选拔决定。
2、校长室审核批准。
带教步骤:
1、学校教育委员会选定成员进行带教指导。
2、制定带教计划,落实带教工作。
3、推荐培养对象参加区骨干教师的培训。
(三)培养期限
各级骨干教师一般2年为一培养周期,跟踪培养。
(四)培养原则
根据“注重能力、讲求实效、更新观念、发展自我、形成特色”的原则安排培养计划。
(五)培养步骤
1、选苗子。学校根据教师现有的水平、能力和进取精神,按三分之一左右的比例进行双向选择,确定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制订培养计划和措施,落实培养工作负责人。
2、压担子。为培养对象适时下达与其教学工作密切相关的教研科研和改革实验任务,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作用,督促他们通过教育教学岗位上的刻苦研究和改革探索来提高自己。
3、引路子。学校和有关专家对培养对象给予系统的、经常性的指导和帮助,指明努力的方向和途径。
4、架梯子。对骨干教师的成长发展积极给予扶植,努力为他们的逐步提高创造必要的条件,要根据其自身发展的情况,尽可能提供学习观摩和高层次培训进修机会。
5、搭台子。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交流、研讨和评比活动,为骨干教师提供展示水平和成果的"舞台"。
6、树牌子。要通过各种评选活动、总结表彰活动、交流观摩活动、以及运用专业书刊和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和推广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教研成果和经验,扩大影响,树立榜样。对评定的骨干教师要授予相应的称号,树立"名牌",组织广大教师观摩学习。
(六)培养方式
1、学校为各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创造各种学习、进修、研究和实践的条件,为其成长提供舞台。
2、实行导师制,学校将聘请教学专家定期培养、指导各级骨干教师,并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
3、重视“以老带新”、“师徒对子”以及老教师对新教师的“传、帮、带”工作。制定“育才计划”,记录带教过程,通过各种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教学水平和工作能力。
4、建立各级骨干教师管理档案制度,各级骨干教师每年度向学校进行述职,学校管理小组进行考核,并建立管理档案。学校建立各级骨干教师管理档案,进行宏观管理,定期考核,培养对象经过考核合格者发给证书,为高一级骨干教师评选储备人选,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取消其资格。
考核评定
1、考核结果分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
2、校级骨干教师由学校导师团进行考核;区级及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接受相关颁证单位考核。
3、每两年评选一次优秀师徒,并依照校本奖励方案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