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卢湾一中心小学2016学年
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方案及计划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的指导意见》、《黄浦区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下统称“文件”)文件精神和要求,严把教师入口关,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开展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以进一步提升见习教师的入职水平与教育教学能力,有效促进小学新教师尽快胜任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促进优秀、骨干教师迈向高一层次的发展。
二、培训目标
1. 提高见习教师师德修养水平。通过培训及优秀教师的带教和指导,使见习教师能具备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的思想,热爱教育事业,感悟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和师德规范,能正确认识与适应教师角色,养成良好的职业品质和职业素养,自觉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水平。
2. 提高专业素质和能力。通过对教育教学浸润式实践锻炼和体验,借助具有较高教学水平的教师以及教研质量较高的学科组的带教与指导,获得相应的感知、体验和感悟,使见习教师了解教育教学常规;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初步掌握所教学科教法及基本的教育教学技能,了解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程序、职责,养成规范的教育教学行为,能结合学生实际按照要求制定学期授课计划和教案设计,努力遵循教学规律,胜任教学工作,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3. 提高班主任工作能力。通过培训,使见习教师熟悉班主任工作,增强协作精神,能够根据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及思想实际,遵循正确的教育规律和科学的教育方法,制定班(队)计划,开展班(队)工作。
三、培训对象
1. 2016年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及首次入职的本校教师;
2. 2016年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及首次入职的部分本区教师(由教育局及教师发展中心统筹)。
四、培训内容与要求
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的内容依据《黄浦区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方案(试行稿)》,主要包括职业感悟与师德修养、课堂经历与教学实践、班级工作与德育体验、教学研究与专业发展四大方面的18个要点。
五、培训时间安排
六、带教导师的资质及安排
根据市、区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具有以下资质的教师可担任见习教师带教导师:
1. 师德高尚,有良好的学科素养,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积极参与学校前沿性的改革实践,主动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2. 具有小学高级教师以上职称,在小学工作满15年及以上;
3. 有指导新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实践的能力。
学校根据所需承担的带教任务确定带教导师,各学科每名见习教师培训均配备一位学科指导教师及一位班主
学 科 学科带教 班主任带教 学 校
孟佳慧 一年级语文 李 芳 周浩文 卢湾一中心
周 南 五年级科常 包滢蕾 陶蓉炯 卢湾一中心
王立平 四年级英语 朱艳露 路 岚 卢湾一中心
徐梦碧 五年级英语 施莉虹 孙伟娟 卢湾一中心
常 莹 三年级音乐 张 菊 陈 琦 师专附小
刘 杨 三年级音乐 陈丽丽 朱慧玮 光明小学
沈悦玲 一年级英语 缪 金 洪 叶 光明小学
许岑立 一年级语文 柴雯静 柴雯静 裘锦秋
赵黎佳 四年级语文 周咏雪 周咏雪 回民小学
王瑞安 三年级心理 余 珏 俞伟瑾 曹光彪小学
七、组织保障
1. 领导小组
组长:吴蓉瑾
副组长:黄沁
组员:邓卫红、袁秉、余珏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见习教师培训的整体规划、审核导师资格、实施及考核方案制定,落实和聘用学校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2. 工作小组
组长:王琳
副组长:包滢蕾
组员:周浩文、金巧余
工作小组主要负责聘用带教导师,加强过程管理,积累相关资料,定期组织交流工作,落实过程性考核。
八、经费保障
1. 见习教师培训经费以政府投入为主。采用市、区、校共同承担培训费用。
2. 指导教师津贴发放方式及学校支出的管理费用等具体根据政府下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