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党支部发挥政治保障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学校章程自主管理学校。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在校长负责制下,学校设置教导处、德育处、人事处、总务处、校长办公室、工会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从德育工作、课程建设、课堂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教育科研、学校管理、后勤保障等几个方面制订三年发展规划,各项每一年均设定达成目标,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学校建立健全校内权益保障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少先队大队部)为受理学生申诉的部门和程序。卢湾一中心小学在普法工作中以人为本——让普法生动活泼更贴近小学生的身心特点;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整合资源——成立了“红领巾普法后援团”队伍,他们涉及了公检法各部门,还有家长“普法后援团”等力量成立不仅让队员们了解了更多的法律知识,也让队员们对法律增加了一份亲切感,让队员们感觉到法律就在我们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