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有效加强对进入校园机动车辆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范围:
本办法所指机动车包括学校机动车辆、经许可进入校园的本校教职工私家车以及经学校允许进入学校的外来车辆。
二、外来车辆管理:
1、外来车辆,由学校有关部门通知门卫,予以放行并停放在指定地点。如遇学生课间活动,由物业负责在学生活动主要路口由保安进行安全执勤,制止学生在行车路线活动,确保学生安全;如遇学生放学,保安告知外来车辆暂停进出校园,等候学生放学。
2、外地单位来校考察车辆一般停放在大门外。保安负责车辆安全执勤并告知车辆驾驶员等候在车内。
3、为学校服务的车辆进入校园要尽可能安排没有学生的双休日。严禁在学生课间活动、带队集合期间行驶。
4、工程施工维修等车辆进入凭临时停车证进入校园地下车库。执行相关规定,确保学生安全。
5、校门外大门口严禁外单位或个人车辆(尤其是大货车)非公事停放、过夜甚至寒暑假长期停放。实行门卫负责制。当班人员应及时阻止欲停放的车辆。
6、严禁外单位、本校人员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在校内练车、搞驾驶培训。
7、外单位或个人车辆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特殊情况经允许的须经学校校领导批准。
8、学校实行人车分离,机动车由建国路门进入地下车库,非机动车与行人有淡水路门进入。
三、内部车辆管理:
1、教职工私家车进入校园停车需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领取教师停车证,并与学校签订车辆安全承诺书后,凭“教师停车证”方可驶入学校地下停车库停车。教师停车证的发放根据先来后到的秩序,车位停满为止。
2、教职工私家车进入校园,车主应主动将车停放在学校指定的区域(根据教师停车证的编号停在相应的车位内),并沿右侧停好,确保车身平行整齐。
3、教职工驾驶私家车上下班时间必须避开学生上下学高峰,上下班时凡有学生正在进出校园,不得尾随而入,一是可将车辆停放在校园大门口以外,待学生全部进入后,再将车开进。二是提前到校可在学生上学前到岗,放学时必须等学生散静后方可开车离校。
4、所有车辆,在上下学高峰段、广播操、课间、课外活动课期间,车辆不准进出校园。特殊情况,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进出。
5、学校教师应遵守学校规定,自觉遵守校园内的交通规则。上课期间禁止按嗽叭,主动避让行人,不得抢行,在校园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保障校园内师生的安全。
6、学校公务车无外出任务时一般停放在车库。进出校园时也要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7、进入校园的私家车,在学校内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由车主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相关管理规定:
1、保安是车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及时记录进出车辆牌号、了解车内司机、乘员、货物情况。严禁无证、无牌车辆进入校园。门卫应熟悉教育局机关等上级机关车号,既坚持本办法,又热情搞好相关服务。
2、所有进入学校的车辆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文明驾驶,遵规停车,在校园内所有车辆均应主动避让行人,不得抢行,校园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学校保安无权擅自放入未经批准的校外车辆进入校园。
3、进出校园的任何车辆,都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交通法规造成后果的,交由交警部门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
4、对无牌无证,或擅自进入校园以及在禁止通行区域内行驶停放的各种车辆,除教育批评外,对其立即驱逐出校。
5、为了校园内的安全稳定和谐,工会要开展安全学习与教育,做好安全行车的监督检查工作。
6、驾驶员要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做到车辆不带易燃易爆的违禁危险品入校,确保车辆无安全隐患,建议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
7、驾驶员要锁好车门,车内不放贵重物品,禁止在地下车库吸烟,并保持车库清洁卫生。经常学习业务和交通安全常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认真执行有关法规,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违章、不违法,无责任事故,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