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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湾区第一中心小学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0-01-12    作者:
卢湾区第一中心小学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 一、心理危机干预指导思想 1、危机干预以教育为主,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小学生的心理素质为目标,促进全体学生健康成长。 2、要根据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全面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小学生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提高心理调节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挫折承受能力。 3、坚持重在预防的原则,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培养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欣赏生命、珍爱生命的意识,以及危机应对方法等,引导学生热爱生活,善待人生,悦纳自我与他人。 4、协助小学生建立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鼓励同学之间互相关爱、互勉互励,形成协调的人际关系。尤其在遇到困难时,同学之间有同情心、有耐心,能彼此帮助,克服困难。 5、危机干预工作要准确判断、果断处理、有效干预。 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目标 1、心理危机干预指对处在心理危机状态下的个人或群体采取明确有效措施,使之最终战胜危机,重新适应生活。 2、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小学生对危机的了解和认知,提高小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和调控情绪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3、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学会正确的应付危机的策略与方法。 4、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和援助,避免或减少小学生中出现自伤或伤及他人事件发生。 5、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避免或减少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6、通过积极创建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小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促进每一位小学生的健康成长。 三、心理危机干预重点对象 1、由于学习基础和能力差,从而导致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如通过努力但学习成绩仍然很差的学生。 2、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的离异;父母下岗;家庭暴力等) 、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性侵犯等) 、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的学生等。 3、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当众受辱、受惊吓、与同学发生严重人际冲突而被排斥、受歧视的学生、与老师发生严重人际冲突的学生。 4、性格内向孤僻、经济严重贫困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5、身体出现严重疾病,医疗费用很高但又难以治愈的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经济负担重的学生。 6、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并已经专家确诊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7、出现严重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新生适应不良者。 8、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 9、对于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1)、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出死亡念头者。 (2)、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已是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四、心理危机干预预警机制 (一)、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汇报机制 1、班主任报告制度 每个班主任要随时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发现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心理辅导室汇报。 2、学校心理教师学生心理危机报告机制 心理辅导室教师发现有学生存在心理危机,应在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给分管领导。 (二)、建立学生心理危机评估制度 心理辅导室开展心理危机评估工作。心理健康教育老师对班主任报告上来的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及时的心理危机风险评估。不确定或评估困难的,可邀请区或市心理危机干预专家进行评估。 (三)、建立重点学生心理档案 心理辅导室建立重点学生心理档案,将有心理危机倾向及需要进行危机干预的学生信息纳入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同时相应建立重点学生心理档案。 (四)、建立学生心理健康信息反馈制度 心理辅导室及时对全校学生的心理危机预警对象名单以及有心理危机倾向学生名单及其心理评估结果等相关信息反馈给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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