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湾区第一中心小学体育器材管理维修制度
管理制度是为了提高器材的利用率,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必须严格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
一、体育器材购置要做到组室有计划,部门负责人填写申购单,经学校领导批准,统一购买。入库、领发财物要有登记,入固定财产帐。财产经固定资产保管员查看、报废后方可处理注销。
二、财产保管要做到:
1、体育器材由体育组组长和器材保管员负责保管。
2、财产保管要进行定期检查和核实维修,财产要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所配备的财产原则上不得随意挪动,杜绝乱拿乱放的现象,如必须动的要经过总务处有关人员及体育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挪动。
三、财产借用赔偿制度。
1、体育器材原则上不外借,本校教师可当日借、当时还(课外活动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借用,须经领导批准,履行手续,方可借用,用完及时归还,最多借用期限一个学期,体育教师每学期末清还所借器材。
2、体育器材、服装等财产损坏、丢失按学校赔偿制度赔偿。
3、因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财产的盗失,以及有意破坏财产者,不爱护器材者,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借用。并按有关规定赔偿。
4、对不遵守制度,不爱护器材者,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借用。
5、器材谁借谁还,不准互相转让,借用当面检查,归还时也要当面检查,以明确责任。
四、财产注销手续。
1、财产使用较长的,不能进行维修的,经学校领导批准予以报废注销。
2、被盗、被丢,被坏要赔偿,赔偿后予以注销。
3、及时报告财产注销情况,填写财产注销单,报送总务室。
4、器材保管员每学期都要定期整理检查并及时报修。
五、其它。
1、器材存放要科学管理,定柜、定位存放。
2、器材室要保持清洁卫生,器材柜及器材要干净整齐。
3、器材室要做到防潮、防腐、防虫、防爆、防火、防盗等六防工作,装置灭火和通风设备,门窗要严密、安全。
4、管理员变动要办理移交手续,按帐目点物,逐件移交,三方签字才算交换完毕。
六、维修制度。
1、财产保管和器材保管员要进行定期检查、维护、核实维修,需要维修,报告学校领导。维修人员要及时维修,确保体育场地和器材的正常安全使用。
2、每学期结束,器材保管员要对使用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报修,不使用有安全隐患的体育器材,确保学生使用的安全。